爆粗辱警 將控阻差辦公罪

【本報訊】針對警務人員遭辱罵的情況日趨嚴重,警方將於下月中推出新指引,若警員於執法時、例如抄牌期間遭市民辱罵致無法執法,警員可先作出勸喻及警告,若對方仍不停止致阻礙執法,警員可控以阻差辦公等罪名,但指引不適用於處理公眾遊行集會。消息指,警方是因為女教師林慧思當街以粗口辱罵警員事件,加促推出指引。監警會相信指引可協助警方執法,並有助減少不必要投訴。

警方去年初展開研究,並制訂「三步曲」指引,警員一旦遭市民辱罵致無法進行執法,如抄牌或登記所需資料,警員可先作出口頭勸喻、繼而是警告,若仍然無效,可控以阻差辦公及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等相關罪名。

不適用於公眾遊行集會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員於執法過程中有時會遇到辱罵或不合作態度對待,正研究一套指引,協助警員以專業敏感度、持平及有效的溝通技巧應對。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陳祖光表示,管理層前日向四個警察協會簡介有關指引,預計下月推出,主要針對抄牌、截停搜查及調查交通意外時引用,但指引不適用於公眾遊行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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