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市民被報稅當局懶究罪

無打工「被報稅」?近日接連有曾做機場清潔散工的市民,向稅務局索取申領入息證明時,揭發疑被人盜用個人資料,在沒有打工的日子依舊「被報稅」,申報金額由數千元至萬餘元不等,苦主估計因曾被人影印身份證等資料,令人有機可乘,擔心事件會影響其他政府資助申請外,更恐作不法用途。立法會議員直指,稅局對覆查公司報稅責無旁貸,稍後將在立法會跟進事件。

「我都唔明,點解我冇喺呢段時間做過呢間公司,都會畀人報咗稅。」女兒剛升讀中一的趙女士(化名),去年十二月被學生資助辦事處抽中需作車船津貼的覆核調查,由於趙多做散工,其中數個月並無收入,只能應學資處要求,前往稅務局申領入息證明信。

收信後,趙發現入息證明信除列出她曾任職的公司外,竟發現其中一間公司自二○一○年起連續三個課稅年度為她報稅,金額分別為六千五百五十元、八千五百八十元及一萬零二百元。由於她並沒有在這段期間內替該公司工作,令她懷疑自己被人盜用資料。

趙「被報稅」的個案僅屬冰山一角,與趙居於同一屋邨的林女士(化名)亦有同樣遭遇。林亦是被學資處抽中需覆查收入,向稅務局索取入息證明信時揭發事件。巧合的是,代趙林二人報稅的是同一間公司。林說:「我冇印象喺嗰段時間做過嘢,成年差唔多都係喺屋企湊仔。」

林聲稱,去年幾乎全職在家照顧子女,並無外出工作,但卻在二○一二課稅年度被該公司申報支取一萬一千二百二十元薪金。林憂慮這來歷不明的入息將影響子女申請學資處的津貼,一度擔心至失眠。

出糧時被要求影身份證

記者調查後發現,原來趙林二人過去不約而同透過活躍於邨內的「蛇頭」芳姐(化名)介紹到機場做清潔散工,日薪由二百八十元至三百四十元不等。趙憶述:「我喺一○年冬天做過兩日散工,當時係現金出糧,出咗五百六十蚊,出糧嗰陣要影印身份證。」

她指邨內不少主婦都曾做這份清潔散工,每次以現金出糧。不過因工作繁重,趙未有再上班。而林則在去年夏天曾做過三天由芳姐介紹的散工,以現金出糧一千零二十元。趙林二人疑因曾遭影印身份證出糧而被人盜用資料。

記者翻查資料發現,涉事公司以商業登記營運,並無公司註冊登記。該間在○七年成立的公司,登記業務性質為環境服務,業務地址在新界某工業大廈的單位內,而公司其中一名擁有人就是趙林二人口中的芳姐,而另一持有人則是姓謝的男子。

自稱職員的謝先生回應記者查詢指,「佢唔受僱點會幫佢報稅?如果佢有問題就叫佢嚟搵我!」他稱,公司替員工報稅全部據實申報,所有報稅均有紀錄及將資料寄回員工,「我唔會有唔係事實嘅資料報畀稅局,唔會唔報,唔會報多,亦唔會報少,同埋一個仙都會計足畀伙記。」

至於承包機場清潔的公司則稱代趙林二人報稅的公司為轄下合作的承辦商之一,因商業理由拒絕透露合作時間及合作項目,惟對該公司的報稅程序並不知情。

議員指稅務局責無旁貸

「感覺好恐怖!」負責協助二人的立法會議員鄧家彪直指,事件不但令事主憂慮資料被不當使用,或會被出售至第三方及有其他不法用途,同時亦讓公屋居民墮入失實申報的陷阱,隨時被超出入息限額,或失去資助。他指,稅局對於覆查公司報稅責無旁貸,未來將在立法會繼續跟進事件,保障小市民的財產安全。

稅局發言人指,如評稅職員對僱主在其帳目或僱主報稅表內填報的僱員薪酬資料有懷疑,會要求僱主提供更詳盡文件及紀錄,稅局亦可要求僱員提供相關資料以核實。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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