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婆婆申逆權佔下白泥村地段

【本報訊】婦人早年喪夫後要獨力照顧五名子女,幸得丈夫生前的朋友願意收留她帶子女在流浮山下白泥村同住,兩人後來更結為伴侶,一家人務農維生。現已八十高齡的婦人在下白泥村居住卅八年後,前日入稟高院,要求法庭確認她已逆權侵佔其住處所在地段,註冊業主再無業權。

劉皇發女兒擁地股權

本案原告曾鳳英,被告則為有關地段的註冊業主富安國際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被告公司於○六年購入該地段,其股東包括鄉議局主席劉皇發的女兒劉麗芬及其夫婿黃汝坤,以及劉皇發另一女婿余漢坤。

現年八十二歲的曾婆婆在入稟狀稱,她於一九五七年與劉姓丈夫結婚,婚後育有兩子三女。七十年代初,丈夫為朋友陳寶忠在下白泥村找到一幅地,陳便在該地種菜並建屋居住。到七四年丈夫病逝,曾婆婆獨力帶着子女,幸得到陳好心收留,之後兩人成為伴侶,陳在九五年去世後,她一直居於上址至今,卅八年來從無被地主或其他人干涉,故要求法庭確認她根據《時限條例》已取得地段業權。

案件編號:HCA 27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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