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快公屋編配 便民變擾民

香港公共房屋供求失衡,有市民為趕快上樓而申請「特快公屋編配計劃」,惟獲邀揀樓後,卻被指入息超額被取消資格,白白空歡喜一場。房屋署承認邀請申請人自選單位時尚未審核入住公屋資格。立法會議員批評房署處理失當,便民政策反變擾民措施,要求盡快檢討及改善現有機制。

五十八歲的羅先生任職酒樓雜工,在二○一二年申請輪候一人公屋,並如實申報月薪為九千元,另每年獲一個月薪金的花紅,其後一直未有加薪。羅於去年得悉房署推出「特快公屋編配計劃」,遂於去年七月參加,「我唔介意住啲唔受歡迎嘅單位,只係想盡快改善居住環境!」

「房署玩人 有冇搞錯」

同年十二月下旬,羅獲房署通知前往揀樓,且成功揀選石硤尾白田邨瑞田樓一單位。原以為上樓在望,未料今年一月中才被指收入超額被取消資格,「點解畀我揀完樓先話我唔合資格,房署咁樣玩人,有冇搞錯?」

房署發言人表示,房署現時每年推出一次「特快公屋編配計劃」,目的是為符合資格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提供一個提早入住公屋的途徑,及加快租出一些受歡迎程度較低的公屋單位,除供已達配房階段的輪候冊申請人申請外,亦可供公屋資格尚待核實的申請人申請。有關資料已在計劃申請須知、自選單位通知書及承諾書中清楚列明。

議員指明顯處理失當

發言人續指,涉事申請人今年一月中出席該署資格審核面晤,經扣除強積金供款的每月固定底薪加年終花紅的平均收入計算,每月入息已超逾現時一人家庭最高入息限額八千八百八十元,因此並未符合編配公屋資格而被取消申請。若羅因入息或總資產淨值限額有所調整而再次符合申請資格,該署可考慮恢復其公屋申請,但須在首次被取消後六個月至兩年內提出。

「房署應該先核實申請人啱唔啱資格先叫人揀樓,依家程序掉轉咗,好明顯係處理失當!」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王國興直指房署不僅令申請人「一場歡喜一場空」,且亦需重新處理公屋編配事宜,浪費人力物力等資源。王又認為,倘申請人收入輕微超出限額,房署應酌情處理,並建議上調公屋輪候冊入息限額,協助基層市民早日上樓。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亦指房署有關做法擾民,雖是以善用公屋資源為名,實則忽略申請人揀樓後有機會被取消資格所帶來的挫敗感及困擾,「未核實就唔好叫人去揀樓啦!」他促房署盡快檢討有關程序。

記者:徐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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