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冒中聯辦騙財 一判監一社服

【本報訊】兩名男子冒認是中聯辦代表及內地《國際商報》記者招搖撞騙,訛稱獲中聯辦授權出版有關中國大事的刊物,藉此誘騙多位名人接受訪問及付款登廣告,成功騙取七人共三十六萬元,受騙事主包括玄學家李丞責。被指為主謀的首被告黃浩基(五十六歲)早前在區院承認欺詐、企圖欺詐和妨礙司法公正等共十罪,昨被判監二十個月;其同黨次被告何國偉(四十三歲)則承認一項欺詐罪,昨被判社會服務令一百八十小時。

辯方求情指,患前列腺癌的首被告經營「中國商報」及「國際商報」兩間涉案公司,響應勞處呼籲聘兩名智障人士數年,顯示有良善一面;次被告則於○八年與女友分手,獨力照顧七歲兒子,為多賺錢才受僱於首被告任兼職採訪員。

李丞責等名人中招

案情指,首被告在一二年九月至一三年八月間,夥同次被告訛稱是中聯辦代表獲授權出版刊物,以誘使九名受訪者付錢登廣告,結果七人被騙,當中原名李紹唐的李丞責付了二萬四千元,代理日本零食品牌江戶(EDO)的僑豐行有限公司行政總裁黃偉鴻付了十二萬九千元。

案件編號:DCCC 98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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