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打印傭罪成 空姐上訴

【本報訊】居於東涌東堤灣畔的空姐疑因不滿家中印傭工作表現,包括督促她七歲女兒做功課不力、遲了起床做家務等,在五日內先後向印傭施以扯頭髮、大力掌摑及拳打腳踢等暴力行為,最終令印傭流鼻血,對方報警。空姐早前在荃灣法院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成,判罰款一萬六千元,另需賠償對方醫藥費二千元;她不服昨向高院提上訴,法官聆聽上訴陳詞後押後裁決。

上訴人林振香(四十歲)昨日並無到庭,由律師代表,林於一一年聘請現年廿九歲的女事主Nur Inayah工作,她被控在一二年九月十七日及廿一日向事主動粗。上訴人律師陳詞指,事主在原審時供述的受襲經過,與其醫療報告內的傷勢不脗合;另外上訴人經常要外勤,需靠事主照顧她女兒,包括每朝要帶其女到青衣搭校巴等,故上訴人理應不會膽敢虐打事主。律政司代表則陳詞指,事主供詞與傷勢沒嚴重分歧,又不排除當中的不脗合,可能是印尼語傳譯員出錯。

案件編號:HCMA 35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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