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官逼民獎

「官逼民反」大家聽得多了,有沒有聽過「官逼民獎」?這是世光痞人我發明的一個嶄新概念,意思是官老爺強迫小蟻民得獎。至於得的是甚麼獎,了不起啊了不起,鼎鼎大名的諾貝爾和平獎是也。

咱們來看看北京開審的一宗案件,維權律師許志永被控「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法院宣判罪名成立,被告判監四年。許志永的代表律師張慶方認為,案件是「指鹿為馬」,因為許志永組織的活動沒有妨礙任何人,警方沒有找到一個北京市民指控許志永的行為妨礙正常生活,公訴人把「鹿」帶到庭上,告訴法庭這是一隻「馬」,法院最終承認確是一隻「馬」。

所謂的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源於許志永作為新公民運動的組織者,要求廢除收容制度,提倡教育平權,呼籲推出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等等。試問,這些合情合理的訴求,何罪之有?尤其是呼籲推出官員財產公示制度,不是符合上大人反貪防腐的命令嗎?

諷刺的是,國際調查記者同盟最近公布,中共權貴太子黨擁有富可敵國的離岸資產,涉及款項總額數以萬億元計。領導人一方面說要蒼蠅老虎一起打,一方面又把一個呼籲推出官員財產公示制度的維權律師關押天牢,難免予人口是心非之嘆,反貪原來只是一場戲。

好了,許志永會不會是另一個劉曉波呢?須知道在中國遭受文字獄的在囚人士,往往受到國際社會高度關注。這就是我所說的官逼民獎,強迫站在道德高地的小蟻民得到外界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