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屋宇署一套因「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高官和立法會議員涉及僭建而設立的特別處理程序,揭露大部分個案執法有延誤。有屬於優先取締的個案確立僭建物後半年,屋宇署仍未發出勸喻信,更甚有個案的勸喻信期限屆滿一年,當局一直未發出清拆令,當局解釋有關僭建物類別需較長時間處理,但公署批評部門的執法效率難以合乎公眾期望,或會影響部門威信。公署指處理名人涉僭建的特別程序遲遲未有對外公布,當局又沒有制訂指引,造成人員執法尺度或有差異,或給予公眾執法不公印象。
自一一年起,本港多位政商界名人接連爆出物業涉違例僭建,先有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一一年五月,被本報踢爆將名下麥當勞道單位原屬開放式露台完全圍封;再有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在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僭建「地下唐宮」,該類名人僭建風波愈演愈烈。為釋除公眾疑慮,屋宇署於一一年中採用特別程序,優先跟進名人個案。截至去年底,當局共處理四十六宗個案,當中廿九宗個案已終結,十七宗仍在跟進。
申訴專員公署分析十五宗較嚴重的個案,發現有九宗個案執法有延誤,其中一宗涉事的業主收到警告信八個月後,才被屋宇署檢控。調查亦發現,另一宗個案在傳媒報道後,屋宇署拖延至第十日後才派員調查,與程序規定的延誤一星期,署方事後解釋相關職員因公務繁忙而延誤;另有一宗個案因屋宇署一直未獲受業主所託的認可人士回覆,個案需拖延數個月才獲處理。
申訴專員黎年表示,調查無證據顯示屋宇署在處理名人案件時手法較寬鬆,但他認為無論個案涉及名人與否,當局處理僭建個案延誤的情況普遍,促當局按資源訂出優先次序,適當調配人手,又建議當局盡快制訂指引文件,讓前線人員公正執法。他又批評,特別程序一一年設立至今,一直未有相關指引遵從,促當局改善:「一定會影響公眾觀感!」
屋宇署回應,會盡快擬訂內部指引供員工參考,又會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重整工作優次及減省工序,以達致更高工作效率。署方會於下年度調配資源加大力度處理積壓下來、未獲遵從的法定命令。
又指特別程序的所有後續行動會按照一貫程序一視同仁處理,由於要處理的僭建物舉報數量龐大,署方處理名人個案時會按風險管理原則定立優次,不會有任何特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