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時並非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如○四年八月一日或以後登記的小巴般,必須在乘客座位安裝安全帶,巴士、電車等便沒有法例規定其乘客座位必須裝置安全帶。不過專營巴士公司已依照運輸署規定,在部分新購置巴士的無遮擋座位(即前方無扶手或座椅靠背)上安裝安全帶,至今有七成巴士的無遮擋座位設有安全帶。的士則根據不同登記年份,須在不同座位上安裝安全帶,司機及乘客必須佩戴。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一九八一年一月一日或以後登記之的士,司機及前座乘客座位須裝有安全帶;一九九六年六月一日或以後登記之的士,前中座位須裝有安全帶;至於二○○一年一月一日或以後登記之的士,後座座位同樣須安裝安全帶。
巴士則未有相關法例規管,但多間專營巴士公司按運輸署規定,自行在無遮擋座位上安裝安全帶。九巴表示,已於二千六百多部巴士的無遮擋座位上安裝了安全帶,佔其車隊七成;龍運則全數一百七十部巴士的無遮擋座位均已安裝安全帶。新巴、城巴表示,其九七年後生產的巴士,上層首行四個座位均裝有安全帶,○七年起購置之巴士的無遮擋座位亦有配置安全帶。
電車方面,運輸署指因其平均車速較其他車輛低,不須裝置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