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馬清偉家族告樓上滲水索賠

【本報訊】大生銀行董事局主席馬清偉家族的公司持有舊山頂道花園台一單位,該公司昨日入稟日高院控告樓上單位滲水滋擾,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對方繼續工程之餘,並要對方設法阻止滲漏繼續,及要對其單位遭滲水的損壞作出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求頒令禁裝修工程

原告東福投資有限公司,據公司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公司董事分別是馬清偉、馬清秀、馬清鏗、馬清儀及馬清雯等。被告依次是樓上單位的業主高德耀及廖寶英,以及揚威裝修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入稟狀指原告持有花園台第二座高某高層單位,遭首次被告持有的上一層單位滲水而備受滋擾,原告要求法庭頒令,禁止首次被告及裝修公司在樓上單位繼續進行任何建築工程;並要求眾被告採取措施制止滲漏情況繼續、維修事件對原告單位造成的損毀,及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HCA 47/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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