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卸膊」 業主組織誓抗爭

【本報訊】民政事務局官員在立法會會議上聲稱,處理旅館牌照時無權詮釋亦不會考慮大廈公契內容,有指執行公契是大廈各業主、物業管理人和發展商責任。有法團及業主組織怒轟當局此舉「卸膊」,批評當局無疑「將個波踢畀業主法團」。香港業主會更指將就事件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民政事務局,並組織遊行抗議,亦擬申請法律援助控告民政事務局失職。

法團訴苦:自己告即燒錢

五洲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趙建新指,對民政事務局強調執行公契須由大廈自行處理的說法感到相當愕然、失望及無奈,「將個波踢畀法團,叫法團自己告賓館!點告呀?打官司好漫長,動輒幾年,律師警告我哋係燒銀紙。即使告得入亦無用,賓館最多由有牌變為無牌經營,我哋法團好無助。」她指最重要乃政府發牌時做好把關,阻止賓館進駐大廈,否則事後由法團執行公契亦無補於事。

香港業主會會長佘慶雲則批評當局發賓館牌時「帶頭違反公契」,是「有法不依」。他批評當局將執行公契責任推予法團說法「不知所謂」,「政府完全無尊重法團!發咗牌後法團可以點做?啲賓館攞住政府發嘅牌做『護身符』,話係政府容許佢哋做!加上有啲經營者財雄勢大,法團自己點樣根據公契告佢?」他指將發起遊行、投訴或法律行動,抗議當局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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