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一元海味搶來何用

工展會閉幕日,有參展商出售一元一袋「超值」海味,限賣二十袋,結果招致入場人士衝向攤檔,有人因而跌倒。若海味每袋價值一百元,二十袋總值不過二千元,「縮骨」商號只花區區小數,便成功博取包括電視新聞等價值不菲宣傳,無怪在工展會閉幕日,重施開幕日故技。

宣傳效應不限於開幕閉幕兩天。一經報道,遊人對出售一元一袋海味的商號產生好奇,或令在場內刻意尋找。他們找到檔口時,一元海味雖已售罄,但檔員仍有機會游說來者購買其他「特價」海味。如此推銷有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之嫌,但以工展會此散貨場而言,只要貨品確實比場外便宜一截,光顧的長者、師奶、內地客似乎不介意商號的促銷手段。

有遊客成功「搶」購一元一隻龍蝦,興高采烈地說:「香港真的遍地黃金,連一元一隻龍蝦都有!」若他是港人,或已患思覺失調,滿腦子香港遍地黃金幻覺。若他是內地人,也許所言屬實,因香港遍地有售的清潔液、藥油以至嬰兒奶粉,帶回內地出售,換來的或是內地人近日群起搶購的黃金。不管他從哪裏來,現實往往沉重苦澀,只要一句假話令人如癡如醉,不少人或願一醉不醒呢!

一元一袋海味「搶」購到手又怎樣?不能變賣套現,回家煮來吃,偶然一次,吃了也不見得特別滋補有益,而且還須斥資買雞買肉作配料,還須柴火油鹽等花費。但這一切可能都不要緊,因為用一元買到值一百元的東西,便是難得的好運,如斯運氣只要能袋袋平安便心滿意足,實惠與否已無關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