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簡炳墀違規建鐵閘罰三千

【本報訊】五屆香港冠軍練馬師簡炳墀因在一一年的上水鄉事委員會選舉中向村代表賄選,被判罪成並最終遭控方成功加刑至判囚一年,現時服刑中的他,因違反建築物條例而再惹官非。屋宇署人員○八年九月巡查由簡任業主的上水鄉事委員會物業時,發現樓梯牆壁上有違規加建的鐵閘,阻礙走火通道遂發出清拆令。惟簡未有在限期內清拆,更任由該閘存在達五年多之久,因而被票控一項沒有遵從命令罪。簡昨由代表律師在粉嶺法院認罪,裁判官判他罰款三千元了事,並需於二月四日前清繳。

七十六歲被告簡炳墀,控罪指身為上水新功街一幢物業的業主,在一二年十月九日至去年五月卅日間,沒有遵從屋宇署向他送達的命令,即拆除未獲准許的建築工程。簡昨日未有到庭,其次子簡永輝則到庭聽畢案件始離開。

犯賄選 仍在赤柱服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四子女,現因賄選案在赤柱監獄服刑,三個多月後始刑滿釋放。辯方又指被告初犯並有悔意,由於同持該物業的另兩名業主廖錦才及侯滿已過世,他明白有責任跟進涉案的清拆工程,而該牆壁已在今年一月二日恢復原貌。

案件編號︰FLS 1372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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