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署重歸政務司管轄

「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七年不理法律界反對,把原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署管轄的法律援助署,撥歸民政事務局,等同將法援署「降格」及損害其獨立性。消息指出,特首梁振英除了會在下周發表的施政報告重提分拆科技及通訊局,亦正有意提出另一政府架構重組建議,重新將法援署撥歸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署,撥亂反正。法律界表示歡迎,並希望政府將法援署及法律援助服務局獨立,並研究擴大法援覆蓋範圍,協助更多中產人士處理法律糾紛。

貪曾於○七年連任推出三司十二局架構重組建議,包括原屬政務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署的法援署撥歸民政局,當時法律界狠批有關做法,等於原本地位相對獨立的法援署「降格」,變成一般政府部門,削弱法援署及整個法援政策的獨立性,衝擊本港法治。再者民政局本身有其他許多政策範疇及措施,不時被市民興訟,有關市民申請法援時,法援署與局方可能出現角色及利益衝突。故法律界一直爭取把法援署調離民政局,最好是獨立成局。

短期內拍板重組

消息人士透露,政府內部已初步決定把法援署重新撥歸司長辦公室及行政署,據悉民政局一早不想接收有關政策,故不反對有關決定,預計會在短期內拍板,未知能否趕及於施政報告公布。

由於審批法援的權力在法援署署長手上,上訴則由法院處理,過往的行政署或現時的民政局,只負責資源分配及宏觀政策,故有關改動毋須修改法例,加上爭議性不大,預計不會像其他架構重組建議般面對「拉布」阻撓。

法律界支持建議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表示,上屆政府把法援署撥歸民政局引起法律界不滿,支持現屆政府撥亂反正,有助提升法援署地位,但相對於讓法援署獨立成局,還原方案只是「退而求其次」。他期望當局會重新研究擴大法援受資助人士範圍︰「依家打官司好貴,但法援幫唔到中產,希望遲啲可以覆蓋大啲。」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梁美芬亦支持建議,認為有助進一步擴大法援資助範圍:「好似雷曼事件等對大財團嘅商業紛爭、強拍訴訟等,係咪可以申請法援,涉及好多嘢,未必民政局可以決定。」她又希望法援署增聘署內律師,減少外判︰「外判成日都好貴,好似居留權案咁用幾千萬,呢啲都係納稅人嘅錢,如果用署內律師係咪可以平啲﹖」

記者馮惠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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