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官商合作不等同勾結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日前一句「得罪大財團」,引來商界反彈。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隨即回應,商人何來干政?雖然兩人事後通過電話冰釋前嫌,但從此事可以看出,凡涉及到「官商」兩個字,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

特區政府施政舉步維艱,孰令致之?以珠姐的話說,就是由於行政和立法沒有配合。目前情況是,兩者不但沒有配合,有些政客甚至有意挑起仇富心態,動輒扣上「官商勾結」帽子,令政府和商界互相避忌。政府的施政沒有商界和民間力量的配合,成效必然有限,社會便容易產生怨言,令政客更有機可乘地進行挑撥。

如何打破當前困局?筆者認為,只要政策是利港利民的,政府和商界應打破隔閡,加強合作,讓有關政策能具體落實和得到最佳效果。「官商合作」不等同「官商勾結」,箇中分別,相信市民大眾都會明白。

政府要爭取商界配合,除了要創造有利和寬鬆的營商環境之外,在一些政策上必須按實際環境作出調整,讓商界(尤其是中小企)有更多空間可以一展拳腳。例如:降低門檻鼓勵加快舊區重建;放寬一些「私房菜」或按摩院等的發牌限制;以及對困擾多個行業的勞工短缺問題,是否應盡快探討在保障本地勞工權益的前提下,怎樣有序地輸入外勞等。因這些都是商界不能單方面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