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魚塞褲袋中大生「奪四命」

中文大學男生去年以三百元出售熱帶魚予網友,交收時收取對方一千元後訛稱找贖,乘機挾走七百元,約兩個月後他在旺角「金魚街」一水族店內偷走四條總值五千六百元的龍紋短鯛,活活放入褲袋內,四條魚最後慘死在褲袋。該名中大生昨在觀塘法院承認兩項盜竊罪,他求情時稱自己是家中獨子,父親一直希望他成為專業人士,他在壓力下才即興做出蠢事。裁判官接納他無預謀犯案,最終輕判他罰款五千元及賠償事主,另就干犯偷魚案違反守行為令而罰款二千元。

另藉賣魚呃網友錢

被告關葰樂,廿六歲,報稱在中大供讀最後一年工商管理學位課程。控方案情指,被告於去年七月六日在通菜街相約內地來港的鄭姓男網友見面,對方以三百元向被告購買兩條熱帶魚,被告收下一千元後聲稱「搵地方暢錢」,一去不返。至九月一日傍晚,被告獨自到通菜街一水族店,偷偷將四條龍紋短鯛放入褲袋,離開時只付款購買一條價值三百九十元的魚,店主翌日發現失魚翻看閉路電視鎖定疑人,兩日後見被告路經店外,報警將他拘捕。被告在去年七月廿五日已因同類案以二千元自簽守行為兩年,故犯偷魚案時違反守行為令。

案後父子關係好轉

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是家中獨子,父親對他期望甚高,一直希望他成為專業人士,而被告完成副學士課程後原成功升讀珠海學院工商管理學位課程,惟因成績太差而退學,後來他雖再考上中大,卻自此變得非常沮喪,與父親的摩擦更趨嚴重,最後搬離家與姨媽同住,「唔經大腦」才犯下上述兩案;辯方強調被告無預謀,故才會將偷來的魚放入褲袋,不但令褲袋濕透,魚更全部焗死,被告毫無得益。

辯方並引述由被告父母及姨媽所寫求情信,各人均對被告犯案感到痛心,父親自責望子成龍心切,父子無好好溝通;母親對自己成為父子間的夾心人十分為難,直言明白被告只想成為「平凡快樂的打工仔」,姨媽亦讚被告孝順,只是學業成績上與父親的期望有太大落差,惟家人現已接受被告留有案底後成為專業人士無望,只望他今年順利畢業,而本案唯一意外收穫是被告與父親關係有好轉。裁判官接納他無預謀犯案,更指出認罪也是承擔,鼓勵他發揮學業以外的潛能。

案件編號:KTCC 6041、604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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