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接載殘疾人泊車證 試驗延長

【本報訊】運輸署昨宣布,延長擴大「司機接載殘疾人士泊車證明書」申請資格的試驗計劃至今年三月底。試驗計劃下,容許持有該泊車證明書的指定司機,在接載親屬以外的行動不便人士時,可使用運輸署轄下的政府多層停車場殘疾人士專用泊車位停泊私家車。

合資格申請人包括接載行動不便人士的指定司機或行動不便人士本人,申請人須為車輛的登記車主。運輸署表示,試驗計劃完結後會檢討有關安排。公眾可於運輸署網頁下載申請表格及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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