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嘉寶報道】現時法例只要求三歲以下兒童在私家車前座須使用安全帶,為加強兒童乘客安全,政府建議後座兒童亦須佩戴,並提出四個按照不同身高及年齡的方案(見表)徵詢私家車車主意見。運輸署預料新措施最快二○一五年實施,有數個月寬限期,屆時警方或需隨身帶備軟尺,又或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乘客的年齡證明,以便執法,違例司機會被罰款二千元。
政府檢視十七個司法管轄區對兒童安全帶的規定及諮詢本港醫學界後,整合四個方案,各方案的兒童身高門檻介乎一點三五至一點五米以下,年齡門檻在八至十一歲前不等。
運輸署助理署長(技術服務)梁德輝指,新措施影響家庭數目估計由七萬五千至九萬九千戶不等,違例司機會被罰款二千元。運輸署最快今季在牌照事務處向私家車車主做問卷,收集對各方案及罰則的意見。
梁表示部分情況可獲豁免,例如兒童歲數合乎要求但高度未夠,「如果乘客係侏儒症患者,已經三十歲但身高唔夠一點三五米,唔通叫佢用兒童安全帶?」執法方面,他承認兒童歲數較難憑肉眼辨認,警方或會要求私家車司機提供兒童的年齡證明,若未能即時提供或須到警署補交。至於高度,警方可能需要透過軟尺或繩量度,具體執法仍有待與警方商討。
香港汽車會副會長江日雄對新措施表歡迎,認為身高一點四五米以下或未滿十歲的方案三較適合,因為一點四五米以下的兒童若佩戴成人安全帶,或會出現安全帶「鎅頸」情況。警方數字顯示,前年全年涉及私家車乘客無佩戴安全帶的檢控數字有二千八百九十六宗,去年首十個月便有二千一百三十宗。
‧方案1.身高未達1.35米或未滿8歲
‧方案2.身高未達1.4米或未滿9歲
‧方案3.身高未達1.45米或未滿10歲
‧方案4.身高未達1.5米或未滿1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