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當然提倡平權,但有人初來乍到,有人於此活了大半輩子,無貢獻也有苦勞,所享福利不一,在任何地區都司空見慣,鮮有人視之為不公平。比如政府派錢,澳門派了好幾年,香港前年派過,一樣要分永久與非永久居民。
終院判決,推翻原來香港永久居民始能申領綜援的政策,變成居港滿一年即可申領。影響所及,除社福開支增加,其他如房屋、醫療等現行措施都可能再遭司法挑戰。無綜援、住板間房的N無人士,政府原來另設關愛基金幫助,突然間也綜援有望,無望也可考慮訴諸法律。當日政府大龍鳳搞關愛基金,到頭來或無用武之地。但這樣也好,關愛基金原先構想是政府跟大商家五十五十,如今已鮮聞商家捐獻,惟靠政府注資。
大家都知本地人口老化,政府說新移民有調節本地人口的作用,意思是年輕化,甚且有「新香港人」之說。但事實擺在眼前,長者基本上就是弱勢社群,今次判決無可避免讓新移民跟本地弱勢社群爭奪社會資源。新、老香港人都好,不就是早來、遲來之別,社會上本無歧視新移民之風,但政府政策、措施與司法裁決卻往往讓不同階層互生齟齬。
今次判決除影響社會,司法上亦讓人擔憂。判詞直指措施違憲,又是終院判決,自然惹來政府會否提請人大釋法的猜度。預計綜援每年開支因此增加數至十數億,政府財力目前顯然能夠負擔,但此例一開,永久和非永久居民於社福權利上的定義愈顯模糊,如輪候公屋,甚至簡單如前年的派六千元,都未必無非永久居民訴諸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