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情況,中國人真的很喜歡把別人的眼球挖出來。繼震驚全國的山西男童小斌斌被挖掉雙眼之後,廣西玉林再有一名女子慘遭惡毒丈夫徒手挖掉左眼。
挖眼情節大概是這樣的,三十九歲女子在網上結識男友,相戀三個月之後對方原形畢露,索錢不遂將女友脫光衣服毆打,還強迫結婚。及後該男子見到自己的老婆跟別的男子有說有笑,拳打腳踢不特止,竟然把她的左眼球挖掉,暴戾程度跟殘害小斌斌的兇徒不遑多讓。
一般的爛仔打架,插眼已算得上是卑鄙無恥的陰招了,怎麼可能幹得出比起插眼可惡百倍的挖眼?
民間一次接一次發生挖眼慘劇,原來類似的挖眼行為同樣在官場出現。事情是這樣的,美國《紐約時報》和彭博社二十多名駐華記者的簽證即將到期,中國政府拒絕辦理其續簽手續,美國記者的駐華任期被迫中斷。
記者不獲續簽的原因,一般相信跟美國媒體多次披露中國高官的腐敗有關。就以《紐約時報》為例,該報披露前總理溫家寶家族坐擁巨額財富,女兒溫如春又擔任摩根大通的顧問,惹得美國聯邦政府調查中國太子黨受聘於美國投資銀行的情況。於是乎,二十多名駐華記者不獲續簽了。
很多人把新聞工作者比喻為眼睛,素有「鐵腳馬眼神仙肚」之稱,如今中國政府的做法,不是挖掉別人的眼球嗎?不是以這樣的方法來防止人家進一步披露中國高官的腐敗嗎?因此我說,內地官民皆愛挖人眼球,官老爺的邏輯大概是,人家盲了,自己也就不出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