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繼去年春天到南韓視察當地處理固體廢物經驗後,委員會最近又決定喺明年三月出訪歐洲四國,考察當地利用熱能處理廢物嘅經驗。雖然今次考察團係由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提出,但據聞今次行程只有五日,平均一日要去一個國家,絕對唔係休閒團,甚至趕到氣咳都未定,所以搞到啲議員對隨團有保留。
環境局日前喺環境事務委員會上,提出將會喺明年三月二號至八號出訪歐洲,包括英國、荷蘭、丹麥及瑞典四個國家,考察當地焚化爐嘅運作經驗。為咗方便同環境局溝通,有環境事務委員會委員建議進行同類訪問,秘書處喺計算各項開支後,定出乘坐經濟客位嘅議員要支付四萬元,而乘坐商務客位嘅議員就要畀八萬六千元。
考察團五日內跑勻四個國家嘅指定地方,有委員就抱怨唔夠時間,建議寧願去少一個地方,留喺同一個國家睇多一陣。該委員又猛呻去歐洲咁遠嘅地方,無理由成程坐經濟客位,但如果坐商務客位嘅話又驚被人話佢哋係大花筒,所以諗嚟諗去都唔知去唔去好。究竟啲議員係去考察吖?定係諗住去遊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