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欠監管法例 需參考台標準

螢光餐紙巾隨時損害身體,惟本港監管卻極為寬鬆,遠遠落後其他地方,飲食業界人士直言政府應該加強規管。

據了解,本港目前仍未有完善法例,規管螢光劑在餐紙巾或紙巾上的使用,過去消費者委員會進行測試時,亦需參考台灣標準。

就此,記者向海關查詢,海關發言人表示會負責執行《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包括餐紙巾在內的消費品安全事宜,惟並未回應會否監管紙巾內含有的螢光劑、滑石粉及碳酸鈣等化學物質。而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則不作評論。

「雖然唔係食落口,但隨時會掂到嘴,政府應該要有指引!」現代管理(飲食)專業協會會長胡珠直指,當局鮮有向業界解釋對餐紙巾的規管詳情,若有任何漏洞,理應加強監管。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