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子涉炒車傷人 官禁駕駛

【本報訊】美容院女東主,於半年前駕駛積架房車經過觀塘道時,先撞向一輛正埋站的巴士車尾,再剷上行人路撞毀巴士站鐵欄,最後撞倒一名在巴士站候車的五十多歲的男子,令對方頭骨及胸骨出現裂痕,傷者至今仍留醫。她於日前正式被捕,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昨在觀塘法院提訊,案件押後至一月七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外出,但不得駕駛。

女司機被控危駕

控罪指,被告溫蓓莉(三十七歲)於今年六月十七日,在觀塘道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陳福壽的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毋須答辯,案件將轉交區域法院審理。被告並無任何刑事紀錄,只有三項屬定額罰款的交通定罪紀錄。

案件編號:KTCC 651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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