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降機急墜 嚇怕居民

升降機安全問題困擾屯門富健花園,第三座居民陳先生(化名)便指大廈升降機一星期內停用多次,其中一部日前停用檢查,需改乘另一部返回住所,當升降機到達某樓層時,更感到升降機急墜,要求機電署跟進。

機電工程署發言人稱,根據《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升降機負責人在知悉條例下的「指明事故」發生後廿四小時內,須向該署呈報,「指明事故」是指有人受傷或死亡的事故,而傷亡須涉及升降機主要驅動系統或安全部件等故障。由於上址電梯不涉及「指明事故」,故此該署並無接獲通報。

發言人又說,上述升降機註冊承辦商被評為第二類別,即安全方面並無問題,但保養方面有改善空間。

該署曾先後兩次巡查該座升降機,確定運作正常,至於升降機停頓問題,相信是由於機門訊號裝置接觸不良所引致。至於升降機被指有急墜問題,發言人則未有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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