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陳詞畢 二月底裁決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五十三歲)涉在○一年初至○七年底洗黑錢約七億二千萬元案,控辯雙方昨於區院結案陳詞。控方指被告未能證明涉案銀行戶口款項來源並非黑錢,且從戶口大量的現金提存情況看出有洗黑錢特徵。

控方更指被告自辯證供與辯方專家證供有多達廿七個矛盾處,被告於主問及接受盤問時亦有十一個矛盾處,認為其證供不可信;辯方陳詞則指被告遭到不公平審訊,並稱涉案戶口並非如控方指有多達九千多萬元現金提存。法官現將案押後至明年二月廿八日裁決。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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