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無人機快遞後患

忽然間,電視上出現了小型無人機充當快遞的畫面,頗為震撼,心想,這或許像互聯網一樣,是地球人類生活的又一革命。互聯網是美國軍方率先使用,然後推廣到民用。無人機,也是美軍充分使用的攻擊武器,只不過誤殺了太多平民。軍事家們都預計,未來的戰爭,是無人機的戰爭。在戰場殺戮的不是強悍的軍人,而是稚氣未脫的中小學生,或者嬌艷的美少女。在他們手中,不是沉甸甸的來福槍,而是打機的搖桿。他們雖然身上依然散發奶味,但是卻身在機房,決勝千里之外。

不過,全世界都一樣,優先在軍事領域使用先進科技之後,也會迅速轉為民用。於是,用無人機快遞,絕對是令人讚嘆的創意。美國亞馬遜公司構想實現三十分鐘內送貨的要求,並期望最早將在二○一五年投送包裹。

不過,美國的法律可能成為了絆腳石。聯邦航空局原來的規定,無人機可用於商業目的,前提是無人機保持在操作員的視線範圍內。目前,美國有飛行員在飛機上操縱的飛機和直升機嚴格採用「看見後避讓」的原則,以避免相撞。因此,在現行法例下,當快遞請求出現,無人機操作員不能懶洋洋地坐在中央指揮中心,而無人機必須保持在目測範圍內。這實際扼殺了無人機快遞的優勢。因此,必須修改法例。

科學家們說,從技術上講,這完全不是問題,無人機上的電眼,其實是操作員人眼的延伸。法例也可據此修訂。

三禪也有杞人憂天之處,那就是美軍可用無人機殺人,恐怖分子難道不會用無人機快遞炸彈?未來是道高還是魔高?新一輪相爭無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