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核性罪行成效存疑

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已實施兩年,截至今年九月底,警方已處理逾六萬五千份申請,當中五人被查出有性罪行案底。有關注團體批評機制已推行兩年,卻流弊未改,如查核範圍未擴展至現職僱員、不少私人補習社無採用機制等,令機制成效存疑,早前便有補習班女童慘遭淫師非禮,敦促當局盡快改善。保安局回應指警方會研究透過電腦化措施來簡化查核機制程序,確保機制有足夠處理能力後,才考慮擴大查核範圍。

按現行機制,所有為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提供服務的機構可在聘人時,要求應徵者向警方索取曾否犯下性罪行的紀錄,予僱主查閱,以減低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受性侵的風險,據保安局統計,機制實施至今年九月底,有五人證實曾犯性罪行,而未能於七個工作天內完成處理申請的則有一宗。

補習社嫌麻煩 棄用機制

不過護苗基金總幹事譚紫茵認為,機制只查核應徵者是一大漏洞,因現職僱員才是佔教育和社福機構員工的大多數,「可能有啲人十幾廿年前犯過性罪行,唔查又點知?」她指早前調查發現,八成補習社都無使用機制,多因嫌麻煩或急於聘人,數月前便曾有補習社老師非禮女童,建議當局短期內應盡快把查核範圍擴至現職僱員,並容許家長聘請私人補習老師時也可使用機制,長遠應立法強制全部有關機構使用查核機制。

保安局:研簡化申請程序

保安局回應指,今年上半年已檢討查核機制,擬把新申請的查核結果的有效期,由十二個月延至十八個月,以便利申請人的工作需要,警方亦會研究透過電腦化措施,簡化申請程序,強調查核服務的需求不斷增加,會先確保查核機制有足夠處理能力,才考慮擴大查核範圍,包括現職僱員等。

記者林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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