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逐衰仔離家 嚴母捱40刀枉死

「你當初趕我走,叫我點信你?」無業青年盧俊肇,怨懟四十六歲的母親郭玉娟,不顧母子情,狠心將他趕出家門,任由自生自滅,又對其女友諸多不滿,多次要求他們分手。積怨加上憤怒,俊肇在母親再次數落女友時,盛怒下用刀狂刺母親的臉同頸,導致失血過多死亡。在案發後不久,盧父已遷出兇案公屋單位,遠離傷心地,單位空置近兩年才有新租客遷入;而鄰舍對當年血案仍歷歷在目。

在屯門山景邨景華樓的兇案單位,大門及鐵閘上鎖,記者拍門未有人回應,住在附近的梁伯憶述,案發當日他不在家,回家後見大批警察嚴陣以待,始知發生倫常血案;他說,盧氏一家與街坊關係一般,「無咩兩句」,偶爾聽到單位傳出吵架聲,而女戶主脾氣頗大。據他所知,案發後男戶主已搬出單位,估計為免觸景傷情。

不滿母親數落女友

另一名住戶劉太亦稱對事件記憶猶新,「梗係驚啦!屋企有小朋友,(事發)嗰晚成晚啲警員出出入入,驚到成晚都無瞓。」劉太直言有想過調遷,但知道並不容易,所以放棄。幸經過時間洗禮,心理壓力已漸漸減退,故不再感到害怕。

「你信女朋友都唔信屋企人,佢(女友)有咩好,叫你同佢分手又唔聽……」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當年二十六歲的俊肇如常回家探望父母,母親又再不停數落女友,他已聽到煩厭,忍無可忍下拔出利刀作勢攻擊,其母見狀大喝:「你試吓!」俊肇被激怒,衝前起勢向着母親的頸項狂刺狂插,即時血花四濺,最後其母重傷倒地,俊肇不屑一顧,臨走前更取走家中的手機,變賣後獲得五百元。

盧母的頭、頸、身體及手腳均被割傷及刺傷,全身有逾四十處傷痕,其中頸部四條血管被刺傷,倒臥在血泊中,直到晚上七時,任職保安的丈夫回家始被發現,惜她因失血過多,已返魂乏術。

藉口探父母 每周例索錢

「愛之深、責之切。」四十六歲的盧母與丈夫只得一子,但獨子俊肇自幼患上過度活躍症,自中二輟學後,一直賦閒在家,沉迷玩電腦遊戲,至十八歲才投身社會,惟他經常轉工,試過當麵包學徒、保安員、園藝工人、飲食從業員等,每份工都只做兩三個月,不時攤大手板向家人索錢;盧母心痛兒子不務正業,遂加以責備,更要求每月將工資悉數「上繳」,由她每日派發使費,以免他「洗腳唔抹腳」,早早把工資花掉,惟過度的管束,令母子關係日趨惡劣。

另一導致母子關係決裂,是盧母對俊肇的女朋友諸多不滿,認為女方對兒子有不良影響,反對兩人交往,母子常為此爭吵不休。由於盧母不滿俊肇屢勸不改,深感無法教好兒子,於是把心一橫,○八年九月將俊肇趕出家門,希望藉着痛的「教訓」,令他改過。

然而,俊肇被趕出家門後,仍不思進取游手好閒,與女友靠綜援維生,居無定所;但他每周都會回家一次,口硬心軟的盧母,會烹調俊肇喜愛的食物,又給予零用錢及代為增值八達通。但俊肇對母親的苦心未有體諒,竟淪為家賊,不時拿取家裏物品變賣。

○九年四月,俊肇藉詞向母親借用智能手機,歸還時卻是另一部普通手機,他又曾拿走家中手提電腦往修理,但一直沒有交還,同年六月,他回家「探望」,再趁機偷走母親數千元的手機,屢勸不改的惡習,令家人對他徹底失望。

謀殺囚終身 沒半點悔疚

「你哋試過三日食垃圾未?就算將來我兒子要殺我,我都會留佢喺屋企。」在案發前不久,俊肇因山窮水盡,令女友致電家人訛稱乏錢看病,要求借款五百元,卻被盧母拒絕並怒罵,俊肇心生怨懟,更發手機短訊給父親要斷絕關係,投訴已窮到要食垃圾,父母竟狠心袖手旁觀,更說自己絕不會這樣對待親生子女。

長年積壓的怨憤,令俊肇在被判謀殺罪成,終身要在囚牢度過,他僅流露出失望表情,卻沒半點後悔和內疚。

逆子弒母經過

日期: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地點:屯門山景邨景華樓一單位

經過:無業青年盧俊肇,向四十六歲母親郭玉娟借錢不遂,及不滿她常數落他女友,激動下用刀狂刺母親,令她身上有逾四十處傷口,其中頸動脈四條血管割傷,失血過多斃命

結果:盧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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