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津表格擬修訂

【本報訊】勞工及福利局工作小組將修訂傷殘津貼醫療評估表格,建議刪除「喪失100%賺取收入能力」的提述,傷津計劃原意並無考慮申請人是否受僱工作,而「謀生能力」並不適用於某些申請人,如兒童和已過退休年齡的人士,醫生難以一致及客觀地評估故應予刪除,但認為修訂不會改變傷津的政策原意及申領資格。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一開會討論,如獲委員會支持,社署會調整電腦系統及適當修訂小冊子及申請指引等,新表格最快明年年中實施。

評估表格現時主要由衞生署或醫管局醫生填寫,當局認為,在表格中刪除該項提述,不會改變傷津的政策原意及申領資格,上述修訂與容許單肢傷殘人士申領傷津的檢討無直接關係。另外,勞福局正檢討單肢傷津,已委任顧問研究其他地區經驗,預計明年第一季向勞福局匯報,研究工作料明年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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