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及主要官員 建議加薪10%

【本報訊】澳門行政會發出新聞稿,指近年澳門經濟高速發展,社會事務日益複雜,建議適時適當調整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以體現相關職責的重要性,進一步完善薪酬制度建設。其中行政長官的薪俸連交際費,建議由現時每月約廿四萬五千元,增加約一成至廿七萬元。

與行政長官薪酬掛鈎的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立法會議員及司法官,薪酬亦會相應調高,預計每年額外總開支為一千七百萬元。有關法律草案將交由立法會審議,在公布後翌月首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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