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女大哭 否認辯方「借錢」版本

【本報訊】中年地盤工涉嫌兩個月間五度闖入屋強姦十四歲女童案昨在高院續審。女事主X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承認,在案發兩個月間曾五十五次致電被告。而辯方盤問X時則說出另一版本,指是X主動向被告搭訕,曾兩度約被告到她的家,其中一次更問對方借錢,並捉着被告的手揩摸她的胸部,更稱:「你唔畀錢我就大叫非禮。」X庭上否認辯方說法,並哭謂:「要錢可以問阿媽唔使問佢!」

認55次致電被告

五十八歲被告張行被控於今年二月十四日至四月廿二日,五度在X的家中強姦X。控方昨先繼續播出X與警方的錄影會面,X沒有透露第四、五次被強姦詳情,並指因經常「發噩夢」不願想起事件。X又說,案發期間只曾兩次主動致電給被告,惟警員取出X與被告的通話紀錄對質後,X才承認期間曾五十五次致電被告,但解釋是因先收到被告來電才回覆。

被指捉手誘摸胸

辯方接着盤問時指今年二月初X在巴士上主動與被告交談及交換電話號碼,並於二月十二日起不斷致電被告與他聊天,期間兩人曾約見一次。X亦於三月中約被告到她的家,但兩人只是玩啤牌及聊天。至四月廿二日晚,X致電被告表示需要錢應急並約他到她的家。

辯方指被告到達後坐在梳化上,X向被告要錢並捉着他的手放在她的胸上,被告手背碰到其胸部,X稱:「我依家畀你用手摸我身體,但唔可以除衫同用手指插下體,因為會痛。」X又再次捉着被告手以手背觸碰其胸,同時說:「你唔畀錢我就大叫非禮。」被告給X約三百元,並問她是否經常做援交,X回應:「畀你哋摸吓、攬吓、錫吓又唔會痛又有錢使,有乜所謂。」辯方說,被告沒有與X性交,亦無威嚇要傷害她的家人。

對於辯方上述說法,X一概否認,並指被告確曾強姦她。而X接受盤問時一度大哭,法庭需休庭片刻讓她平復情緒。

案件編號:HCCC 38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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