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航空上訴遭駁回

【本報訊】以澳門為基地但因陷財困被勒令停業的非凡航空,早前就澳門航空解除其分營合同,上訴至中級法院要求撤銷澳航該項行政行為的決定,但被中級法院駁回。

中級法院在十一月廿八日處理該宗上訴案件指,訂立行政合同時須有行政機關參與,而該案件中,雙方均為公司,非行政機關,而解除分營合同亦不能視為行政行為,故裁定非凡航空上訴理由不成立並駁回。二○一○年三月,澳門非凡航空因未清付航機燃油費用,部分航班取消及延誤,導致逾三百名乘客滯留,事件揭發非凡內部問題,後被澳門民航局要求停售機票等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