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三大部門執法不力

最近報載有三幢分別坐落大角咀和觀塘的工廠大廈,其天台或露台均變成了無牌經營的露天燒烤場,並明目張膽地在網上大肆宣傳招客。據稱,其中一間燒烤場經營已超過一年,且曾遭食環署檢控過,但至今仍然公開營業。

這些燒烤場,除了無牌經營之外,更是明顯違反了工廈地契條例,但當局竟然明知而放任,坐視而不理,實在難以理解。筆者認為,此類燒烤場可以無牌經營,食環署固然難辭其咎;而燒烤場居然能在工廈出現,地政總署和消防處同樣責不容卸。

本港現行工業大廈的定義為:指在任何地方、構築物或建築物的一部分,而在其內進行物品的製造、更改、裝嵌、清洗、修理、裝飾、精加工、出售前改裝、或搗碎、拆除,或在其內進行物料的改變和包裝者。無論算盤怎麼打,燒烤場也沒可能與工業沾得上邊,為甚麼地政總署可以容忍一年都不將之取締?

另方面,此類燒烤場也肯定嚴重觸犯消防條例:一是工廈內可能存有不少易燃物品,燒烤場火頭處處,無疑是把整幢工廈陷於火警高危環境之中;二是工廈走火通道的設計是沒預到有燒烤場的,場主亦不會落本改動走火通道,萬一發生火警,後果不堪設想。消防處對此怎可能視若無睹?

工廈燒烤場一日仍存在,就說明上述三個部門執法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