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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宮僭建 唐太罰11萬
唐英年陪同妻子上庭,並指罰款十一萬元為近十年來最重的判罰。(陳錦輝攝)
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三名過氣重臣唐英年、許仕仁及湯顯明,在貪曾落台後分別被揭發捲入不同醜聞,三宗事件昨不約而同有重大進展。其中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九龍塘約道大宅僭建案,作為業主代理人的唐太郭妤淺昨終承認僭建罪,被判罰款十一萬元,判刑為近十年同類案中最重。根據控辯雙方同意修訂的案情,唐太承認早知道建地庫需獲事先批准,她是在沒取得批准的情況下開展工程。辯方求情時指,唐太因本案在一年半以來承受巨大壓力,但裁判官高偉雄指她咎由自取,與人無尤。有議員亦質疑,對如此大且深的僭建地庫,量刑是從輕發落。
唐英年旁聽 稱罰得重
唐英年昨一如以往與妻子十指緊扣到庭應訊,兩人一直保持微笑狀甚平靜,甫開庭,唐英年便坐在公眾席上旁聽,唐太郭妤淺則「自動波」坐到被告席。散庭後,唐太全程無回答記者提問,僅由唐英年代答,他聲稱對案件告一段落感到鬆一口氣,至於法庭的判罰,他一方面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另一方面覆述控方引用的判刑案例,強調「相信大家在庭上都聽到」,其判罰「相比之下係重嘅」。他又對兩名工程師、建築師及大宅承辦商尚要面對審訊表示歉意,亦感謝屋宇署人員的工作。
當年
約道七號的唐宅,被指僭建泳池底下的天窗及地庫。
今日
唐英年的約道大宅,目前被搭建棚架和布幔遮蓋。(朱先儒攝)
郭妤淺早於今年七月認罪,但拒絕承認控方部分案情,即指她早在大宅構建時已打算興建地庫,更因此更換提出反對的結構工程師。郭妤淺並為此要求進行「牛頓聆訊」以釐清案情爭議。惟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前,控方表示與辯方達成共識修改案情,控方同意刪除相關部分,而郭亦承認早知道要先得批准才可建地庫,但在未取得批准下仍進行工程。
同案另三被告
建築師何仲怡
結構工程師黃柏林
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代表
建築師何仲怡、結構工程師黃柏林以及承建商顯利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均否認控罪。
證人
屋宇署測量師馬豪偉
屋宇署測量師馬豪偉為「唐宮」造了三個模型。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郭妤淺對事件感到十分後悔,她一心為家人興建舒適家園,事件一被揭發,她便召開記者會承認責任,並與屋宇署合作,讓對方多次入屋進行前所未見大規模的調查,又積極提供還原方案,目前還原工程已經完成。
以壓力大求情被反駁
唐英年大宅僭建事件簿
律師強調唐英年一家未曾入住該約道七號大宅,沒證據顯示僭建部分會危害公眾安全,加上事件曝光年半以來郭妤淺多次出庭承受巨大壓力,要求法庭按慣例判處罰款。但裁判官回應時直指:「壓力並非求情因素,佢明知未獲批准但仍開展工程,後果係佢一手帶畀自己嘅,唔能夠怪責任何人。」
據控方提交的紀錄,過去十年共有七十三宗同類檢控個案,罰款由五百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僭建工程期間每天罰款最高一百元。不過,裁判官認為約道七號的僭建物難以被察覺,僭建面積亦相當可觀,達二千四百多平方呎,更令地積比率大增七成,較過往案件嚴重,但考慮到僭建物沒對他人性命財物構成威脅,還原工程亦已完成,加上被告認罪節省法庭時間,遂判郭罰款五萬元,另加一百二十天工程期間每天罰款五百元,罰款總數為十一萬元。
案件編號:KCS 4904/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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