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公大生非禮少女判勞教

【本報訊】身兼公開大學學生會外務副會長的公大文憑課程男生,透過手機交友程式結識十五歲少女,邀約少女外出見面時,疑遊說她飲催情藥水,又帶她到梯間撫摸她下體非禮,之後再企圖與她開房性交而被捕。

官斥毫無悔意

被告早前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非禮及企圖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兩罪成立,裁判官昨日判刑時指被告毫無悔意,故判他入勞教中心。

辯方隨即替被告申請以五千元保釋以等候上訴,獲法庭批准。

辯方求情指,廿歲被告劉家馳因父母早年離異,他一直在單親家庭中成長,居於公屋,雖然學業成績不算好,但他沒有放棄自己,在日間任職地產經紀,晚上則到公開大學進修文憑課程,更任職學生會外務副會長,顯示他公餘時亦願意服務他人。

但裁判官指被告沒有悔意,因此判他入勞教中心,但批准他在保釋等候上訴。

案件編號:KCCC 287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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