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一億節能基金 先助單幢樓

【本報訊】港府與兩電達成九項《管制計劃協議》修訂,較為實際是兩電合共撥款約一億元設立能源效益基金,以配對方式向非商業樓宇業主提供上限資助,提升樓宇能源效益,單幢式住宅樓宇會獲得優先資助。兩電會在《協議》中能源效益獎勵制度下所得獎金投入能源效益基金,預計明年上半年推出。

穩定基金結餘削限 降加價壓力

兩電又同意把電費穩定基金的結餘上限,由每年佔總收入的百分之八下調至百分之五,得以有較多資金轉入下年度減輕電費上調的壓力。協議又延長輸配電資產的折舊期,例如將架空線的有效使用期由五十年增至六十年,估計可為用戶節約三點五億元。不過,其餘修訂只是行政措施,如延長給參加節能措施的非政府客戶免息貸款基金的到期時限、精簡減費儲備金行政工作及設立專門網頁公布財務及營運數據等。

綠色和平資深項目主任古偉牧認為兩電繼續是大贏家,所謂修訂基本上沒有任何改變,原要求兩電自行在利潤中撥款三億元做節能工作,現時兩電只是日後將協助用戶節能後原可獲的獎勵金,撥作設立能源效益基金,即「少一啲搵市民笨」,但兩電並無透露會否將過往獲得的獎勵金另設基金做節能,兩電同意將電費穩定基金結餘下調,但該基金結餘已不多,故作用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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