削娛樂新聞 壹傳媒勢「雙失」

【本報訊】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發聲明指摘壹傳媒醜化、抹黑及謾罵,有法律學者稱,若有證據證明壹傳媒報道相關新聞時有誹謗言論,無綫可循民事追討損失,如有廣告商抽起廣告,更可研究是否有人誘使他人違反合約。有廣告業人士指出,無綫抵制壹傳媒,將削弱壹傳媒旗下刊物的娛樂新聞,勢影響壹傳媒招攬廣告的能力。

或影響廣告商意欲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高級講師張達明稱,若證明到壹傳媒在大篇幅報道熄電視行動時,所刊登的任何言論具誹謗成分,無綫可循民事追討,提出的索償項目包括因有關言論而導致的廣告收益減少,甚至股價損失,而若壹傳媒報道真的有令廣告商抽起廣告,亦可能干犯了誘使他人違反合約,但目前所見,應未有此情況出現。

有廣告業界人士指娛樂版兼容性廣,所刊廣告可包羅飲食、旅遊及名錶等不同類型產品,無綫抵制壹傳媒後,壹傳媒刊物的娛樂新聞質量若下降,其娛樂版招攬廣告能力亦降低。香港廣告商會媒體事務委員會主席盧嘉慧亦稱,娛樂版是報紙一個重要廣告版面,如適逢大型娛樂文化活動或長假期,指定將廣告登於娛樂版的客戶會較多,惟一間傳媒因被抵制而娛樂新聞減少,會否影響廣告商在該報娛樂版登廣告意欲則有待觀察。

據悉,民間熄電視行動雖令無綫本周二台慶夜收視較過去遜色,但只單計當晚廣告收入,無綫應沒有多大損失,一名廣告人亦稱據他理解,沒發生坊間盛傳有廣告商抽起當晚廣告,但收視低或會影響無綫下一個大型節目廣告時段叫價:「主動抽廣告,廣告商都有損失,唔係話抽就抽,但廣告商會睇番上一個大show嘅收視,就算唔係每跌一點(收視)就減幾多錢,都會乘機要你(電視台)減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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