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嚇范國威 退休漢罪成

立法會議員范國威在個多月前與數名新民主同盟成員,在旺角行人專用區就要求政府取回單程證審批權收集市民簽名,期間有成員難抵一名老伯在場不停叫囂而報警求助,路過的退休漢則聲稱不滿范及其他成員「蝦阿伯」兼浪費警力,多次揮拳作狀打范並聲言:「打×你!」退休漢最終被警員拘捕,昨在觀塘法院受審後被裁定刑事恐嚇罪成,須還押候判。本案令人聯想起事發前兩個月同樣在旺角行人專用區發生,聲稱因不滿警員執法不力而「爆粗辱警」的林慧思老師,警方重案組一度高調跟進,但至今仍未有定案。

並無案底的六十二歲被告袁偉成,被控在今年九月十四日於西洋菜南街廿六號刑事恐嚇范國威,意圖令對方受驚。范國威昨日到庭供稱,事發下午四時剛開始簽名活動大約廿分鐘,一名老伯不斷在簽名攤位喧鬧:「點解會有九一一?你哋搞亂香港!」經多次勸止不果後,范及其他新民主同盟成員報警,各人並以手機拍下現場情況。

黨友攝錄當時狀況

此時戴着太陽眼鏡的被告突然出現,用身體撞向工作人員,范及成員見狀即叫被告「唔好郁手」,各人並以手機攝錄被告。被告此時指范等人「蝦阿伯」,並多次走近范作勢揮拳稱:「我打×你吖嗱!」范手持手機向後縮了一縮,其他成員則將二人分隔,警方到場後,被告仍當着警方面前向范說:「我行出嚟打你!」並連番爆粗。

根據庭上播放范所拍得的手機片段顯示,被告事發時的確怒氣沖沖說要「打×」范,又稱范弄得收音咪的聲音好嘈,而罵范「碌×咁搞支咪」。惟被告自辯時,強調自己只是盛怒下說出上述言詞,無恐嚇之意,亦相信范沒有被嚇倒;被告自行在結案陳詞時又自稱有甲狀腺及失眠等問題,事發時因「好躁」才一時失言。他又指事發前也曾吃雪條「下火」及原打算去「做Gym」,豈料仍一時衝動發火而牽涉本案。

惟裁判官裁決指,被告此舉,目的就是要威嚇范,范是否真的受到驚嚇非重點。而法庭須保護任何人士,特別是公眾人士免受威嚇,因公眾人士被威嚇後每天仍要面對公眾工作,更需法律的保護。故最終裁定被告罪成,將他收押至本月廿五日等候心理及感化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KTCC 50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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