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貓當波踢案 四男女表證成立

【本報訊】秀茂坪順天邨流浪貓被人當波踢,結果傷重須人道毀滅一案,昨在觀塘法院續審。三男一女被告被裁定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表證成立,案件現押後至十一月廿五日續審,各被告屆時會決定是否自辯,四人繼續保釋外出。被告依次為江嘉敏(十八歲、健身室女職員)、蘇柏林(廿三歲、無業)、葉偉傑(廿三歲、無業)及楊翹宇(廿六歲、倉務員),四人被控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順天邨天池樓十一樓殘酷地踢一隻貓。

案件編號:KTCC 21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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