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亞之杰集團」董事長李軍涉嫌硬闖鳳凰衛視女主播沈星香閨,原被控入屋犯法及管有違禁武器兩罪,案件昨再度提堂時,控方改控李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及管有攻擊性武器,並加控一項刑事損壞罪。四十二歲的被告李軍否認所有控罪,案件押後至十二月廿三日開審。辯方指被告需回北京蒐證、向兒子交代案件及處理公司事務,申請在保釋期間可以離境,但遭裁判官拒絕。
修訂控罪指被告於今年八月廿二日,在九龍塘翡翠閣一個單位襲擊沈星,使她造成身體傷害,並在同日同地管有一支警棍;新增控罪則指被告同日損壞上址單位的露台玻璃。裁判官一度質疑控方為何對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一罪,引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而非較嚴重的《公安條例》作起訴,控方回覆指已徵詢法律意見,並比較兩條例才作決定。
控方透露將傳召三至四名證人,預計審期兩天。辯方則有一至兩名證人,又指一名當時在現場的男證人曾錄口供,其證供與沈星有重大出入,但控方仍未能聯絡該證人,辯方希望警方聯絡上該證人後,可傳召他上庭作供。法庭則下令被告以原有的一百二十萬元現金及不可離境等條件繼續保釋。
案件編號︰KCCC 3269/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