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啖即醉 「酒精啫喱」 售兒童無王管

【專案組報道】酒精變身啫喱通街賣!「酒精啫喱」外形與啫喱杯無異,但原來每粒啫喱含有百分之十二至三十的酒精濃度,令人「一啖即醉」。縱然產品附有「不適合未成年人士食用」警告標籤,但本報發現精品店店員公然出售給十二歲兒童。法律界人士批評,現行法例落後,非液態酒精產品未列為酒精,酒精飲品在零售層面亦欠監管。兒科醫生指,兒童吸收太多酒精影響發育。

12歲女購買 店員未提醒

「自問好酒量?試吓我啦!」近日,各區格仔舖及精品店出售色彩繽紛的酒精啫喱,價錢約二十五元。將酒精食品包裝成潮物,致兒童或青少年輕易買到,但賣方毋須負上法律責任。日前記者直擊一名十二歲女童,在精品店購買酒精啫喱,店員沒有提醒內含酒精。多個購物網站亦有售酒精啫喱,更教買家將啫喱搗碎,混入其他酒精飲用,如一款酒精啫喱伏特加味,聲稱酒精量高達百分之三十,近乎烈酒級數。

兒科專科醫生陳以誠表示,兒童長期吸收酒精,更會影響心臟、肝臟及腦部發展。

按法例非液體的酒精啫喱並不在當局酒精的釋義內,亦沒有相關的監管要求。食物環境衞生署及海關發言人同樣表示,根據《應課稅品(酒精)規例》的規定,酒類或酒精是指任何以量計含多於百分之一點二的乙醇液體。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批評法例不合時宜,「以前酒精可能只係得液體,但依家咩形態都有,政府唔可以再一成不變,一定要修例,管晒所有含酒精成分嘅飲品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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