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宇法庭旁聽 拒談是否恨二兄

【本報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爭產案,高院昨第五天審理長房二子震寰申請擱置爭產案時,終於有霍家成員現身法庭。要求重開爭產案的長房三子霍震宇早上由律師陪同下到庭旁聽,但對記者的一連串提問都只笑而不答。長房女兒麗娜一方陳詞指,震霆和震寰未有履行霍家和解協議,故支持震宇重啟爭產案。案件周一續審。

和解協議涉瞞南沙權益

霍震宇昨旁聽期間不時閉目養神,並間中向身旁律師耳語,期間法庭小休時,他則與代表律師團於會議室交談。至中午他離庭時,對於一連串有關爭產案的問題,他只露出笑容、或以「多謝」及「不方便」等回應。當被問到是否對二兄仍心存憤恨時,他繼續笑而不語;被問到突然現身法庭是否有所暗示時,他則指着自己的鼻,其律師表示他不方便回答任何問題。而他乘座駕離開前則拋下:「食飯先,再諗吓返唔返嚟」,最終他亦未有回法庭。

代表震宇的資深大律師潘松輝陳詞指,長房成員的談判在兩名「大人物」主持下進行,震寰說會用「最大誠意」開會,震宇、麗萍和麗娜因此相信他已提供所有資料,才簽和解協議。若震宇等人知道原來是分不到南沙項目權益,他們根本不會簽,也不會在和解協議中同意把霍興業堂有限公司的價值定為六十七億元。

代表麗娜的資深大律師陳靜芬則指,在震霆和震宇派發股息、物業轉名、印花稅、委任麗娜加入霍英東基金董事局及針對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權等事項都未有履行前,法庭不應擱置聆訊。陳又透露,和解協議規定麗娜可收到二千六百多萬元股息,但震宇今年一月發信指她欠霍興業堂二千一百萬元,故扣除後只派她五百七十萬元。此外,協議規定要把一個值逾三千七百萬元的半山龍景樓單位轉名給麗娜一方,但有關條款現仍未落實。

案件編號:HCA 2155/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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