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報警還我60萬緝「走佬」律師

法律界近日驚爆罕見的律師「潛水」事件。位於上環由律師鍾慶滔經營的鍾方律師行,近月重門深鎖,鍾更離奇失去聯絡,有客戶無法向律師行取回近六十萬元,早前報警,警方暫列為盜竊案處理;暫未知還有多少客戶受影響。本報記者日前到有關律師行,發現辦公室烏燈黑火,並無人辦公,門外貼滿通告,包括業主追討三個月欠租及收樓通知書等。香港律師會已向鍾方律師行採取介入行動,若發現事件涉及專業失當行為,便會展開調查。

涉事律師行位於上環干諾道西一商業大廈單位,近日重門深鎖,大門玻璃外當眼處,貼有一份由香港律師會發出的通告,內容大意指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向該名律師經營的律師行,在十月四日採取介入行動,委任另一間律師行做中介人,如客戶及有關人士有任何查詢,可向該間律師行查詢。

律師會介入採取行動

香港律師會發言人表示,理事會據《法律執業者條例》向鍾方律師行採取介入行動,若發現事件涉及專業失當行為,律師會便展開調查。「全港律師行都接到香港律師會嘅公告,話嗰間律師行被介入咗。」律師黃國桐表示,律師「潛水」情況罕見,如無合理解釋,有機會觸犯律師守則。

律師行門外同時還貼有單位業主在九月二十一日發出的追討欠租函件,內容大意指「租客已欠租三個月,要清繳所欠的物業租金,否則將按法律程序收回出租物業。」以及一份由律師發出的收樓通知書。

「我八月初就搵唔到佢,打電話去律師行問,職員話佢唔喺度,我打佢手機又無人接聽。到九月,我上去律師行,發現無開門,無晒人,我去佢屋企搵佢,佢又唔應門。」該律師一名客戶羅小姐表示,過去兩個月都無法聯絡到涉事律師。

羅急於找他,是為了取回近六十萬元。事緣去年十一月,羅付了十萬元聘用涉事律師,就一宗買賣樓宇合約問題興訟,後來勝訴,獲法庭判可取得被告五十萬元,再加上利息及訴訟費等,合共七十萬元。

未獲授權擅代客收款

但羅指出,其聘用的律師在她未有任何授權下,竟代收所有款項,至今只給她十二萬元,仍未歸還近六十萬元。

記者翻查今年法律界名錄,涉事律師於一九八五年取得本港執業律師資格,名錄載有其律師行地址及電話。記者致電其律師行及其手提電話,均無人接聽。之後到他於半山干德道的住宅,惟該大廈一名女管理員聽到記者道出該名律師的名字時,立刻致電上級,電話接通後她說:「又係搵佢喎。」女管理員之後只容許記者透過大廈對講機,聯絡該單位住客。單位內一名外籍女傭承認鍾住在該處,但當時並不在單位內。

警方發言人稱,上月接獲一名姓羅女子報案,指透過一間律師行處理一宗民事訴訟,勝訴後未能取得全數賠償,懷疑受騙。警方將案件列盜竊案處理,暫無人被捕,由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七隊跟進。

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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