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隊前文員 狎童囚34個月

【本報訊】有孌童傾向的警隊男文員在六年前退休後,到多間社福機構義務擔任體育教練,之後免費以「一對一」方式教一名十歲男童游水,惟他卻於前年七月至去年九月內三度在泳池更衣室非禮對方,包括啜男童的下體及指插肛門,直至男童不願上游泳課才被其父揭發事件。被告早前在區院承認三項非禮罪,法官昨判刑時斥被告以游泳教練身份多番性侵年幼事主嚴重違反誠信,遂判他監三十四個月。

被告柯賡元又名柯毅賢(五十五歲)曾因非禮女子判罰款。

案件編號:DCCC54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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