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改裝警車測醉駕

【本報訊】審計署報告早前揭發本港近半警署未設有酒精呼氣測試儀器,變相放生懷疑醉駕司機。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於立法會回應審計署及政府帳目委員會報告時表示,警方已將酒精測試相隔時間由九十分鐘縮短至七十五分鐘,並逐步在全港警署安裝舉證用的呼氣測試儀器,以及計劃將一輛警車改裝成流動呼氣測試中心,預計今年十二月開始試行運作。

審計報告指去年七百多宗醉駕個案中,五成三無罪釋放或控以較輕罪名,當中四十五宗更顯示,本港四十四間警署中,竟有十八間警署未設有測試儀器,被捕司機需改往另一間警署檢查,致司機體內酒精濃度下降,增加檢控難度。

另外,針對審計署及帳委會對幼兒教育學券計劃的批評和關注,教育局已推行改善措施,加強規管幼稚園的商業活動,要求公布更多雜費項目供家長參考,以及訂立指引不應就學費所包括的支出項目向家長另行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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