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楊家誠自爆歷七八年股災

【本報訊】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涉洗黑錢七億二千萬元案,被告自辯時曾聲稱自七八年時他十八歲之齡已買股票,惟控方昨日盤問他時,指九○年前香港法定成人年齡是廿一歲,質疑他為何可透過經紀買股票。被告堅稱七八年時確已開始買股票,更曾經歷過七八年股災,他更稱:「十八歲唔細啦!對一般人來講是細個,但我十四、十五歲已半工讀啦!」

當理髮學徒月入過萬

控方又質疑被告楊家誠(五十三歲)在七八年時,何以有如此多資金,約八至十萬元投資股票。他解釋除當理髮學徒的萬多元入息外,亦向經營菜檔的父母借錢。被告又指在八十年代初於中環任髮型師時,已月入約六萬元,八八年到巴黎及倫敦學習理髮,直至八九年他以獨資或合資方式先開設兩所髮型屋,其後再另開三間髮型屋,所有資金均是他靠儲蓄得來。控方質疑楊其收入高於一般同行,被告表示:「因我是比較Top的髮型師!」且常出外替電影或電視演員理髮,故月賺不菲。

案件編號:DCCC 860/2011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