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自詡公信第一的《明報》再有錯誤報道。港府昨午發表聲明,推翻《明報》和有線電視前日引述所謂行政會議文件談及增發免費電視牌照並不正確,直指該份不屬行會文件,變相向錯誤引述文件的《明報》摑一巴。《明報》和有線電視分別發表聲明,聲稱報道引述的政府文件曾提交行會討論,而且內容真確。
行會秘書處昨日下午一時半左右,罕有地透過政府新聞處發表聲明,指行會文件及會議內容必須嚴格保密,但同時點名指有線電視前日傍晚報道畫面出現的文件,以及《明報》同日報道刊登的三段英文段落,都非行政會議文件。不過在行會秘書處發出聲明前三小時,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活動後證實,「傳媒朋友提過的文件是在商討過程中其中一份有考慮的內容」。
《明報》和有線電視晚上先後發表聲明,聲稱報道引述的政府文件曾提交行會討論,而且內容真確。又援引律政司司長昨早接受傳媒訪問的內容,指對方曾表示在討論發牌過程中,曾考慮文件的內容。律政司發言人晚上以回應傳媒查詢方式澄清,指律政司司長未有提及該份文件是行會文件,「亦沒有說在哪個場合進行討論涉及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