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社服期再犯偷拍 博士生判勞教

【本報訊】以廿四歲之齡已成為香港大學博士男生的電腦奇才黃聖淇,去年承認偷拍裙底原本判監後,在上訴時獲高院法官馮驊「開恩」改判社會服務令;惟停學中的黃再四出偷拍裙底被捕,這次被判入勞教中心。

刑滿後需完成社服

法庭因此要在昨日就黃未完成的社服令重新處理,期間馮官表示:「魔鬼最鍾意誘惑無聊嘅人」,勸他日後無聊時可「行山、打波」發洩,遂下令延長社服令的期限,讓他在勞教中心刑滿出來之後,可繼續完成社服令和接受心理治療。

昨日沒有律師代表的被告黃聖淇,在庭上向法官和案中受害人致歉;被告母親亦有到庭支持兒子。被告先在前年十月至去年五月間,三度於輕鐵偷拍裙底被捕,去年在屯門法院承認三項有違公德罪被判囚八周,他在高院上訴後獲改判二百小時社服令。惟他履行其中八十八小時社服令,再被揭發於今年六至七月間偷拍了一百九十四段裙底片段,他今年九月再於屯門法院承認十項有違公德罪,由於這次他被判入勞教中心,故未能在限期內完成餘下社服令。

案件編號:HCMA 85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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