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攜械闖中聯辦 無業漢罰款

【本報訊】長居內地的五十九歲無業漢佘明順,聲稱為引起傳媒關注內地官員的貪污情況,在今年四月卅日手執兩塊磚頭欲硬闖中聯辦遭警員截查,並發現他身藏利刀及雙節棍。被告早前在東區法院承認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控罪指他在當日在中聯辦外管有一根雙節棍,昨被判罰款五千元;他原亦被控同日同地管有一把刀及兩塊磚頭,則早前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

裁判官判刑時,不滿醫院管理局醫生花了個多月時間,昨日仍未備妥被告的精神報告。官之後引述感化報告,指被告曾向感化官表示女友向他落毒和套取其指模、又聲稱受黑社會迫害等,令人擔心被告的精神狀況,因被告並非長居港,難以判感化和社會服務令,故最終判處罰款。

案件編號:ESCC 1447 /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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