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適堡涉違僱傭例 拖薪料逾千萬

【本報訊】有大型連鎖健身及美容中心被指涉違反勞工法例。舒適堡多名現職及已離職的美容顧問昨申訴,公司多年來只以底薪計算員工假期工資,沒將佣金計算在內,涉違反《僱傭條例》。有前僱員表示,底薪僅四千元,靠賺取佣金,每月收入可達五萬元,但公司沒將佣金計算在內,變相令她每年少收五萬多元假期工資。個人及社區服務行業職工總會表示,該健身中心美容部員工超過三百人,粗略估計拖欠員工假期工資差額逾千萬元。

政府○七年修訂《僱傭條例》,列明僱主計算員工法定假期及年假工資時,除基本底薪外,佣金收入亦應計算在內。

追討差額未獲回覆

舒適堡前美容顧問林小姐表示,離職前月入五萬元,底薪四千元。她工作了十一年,每年可享年假及勞工假期共二十六日。公司以四千元底薪計算,每年可獲假期工資只得四千三百多元,但按法例將佣金計算在內,假期工資每年應為五萬四千多元。由於條例追溯期限為六年,她今年初曾致電公司追討過去的差額,但至今未獲公司回覆,不排除稍後透過勞資審裁處追討。

工會總幹事劉日成稱,工會自四月起接獲十多名健身中心職員投訴。工會七月去信健身中心要求補回差額,但未獲對方正面回應,不排除抗爭行動升級。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表示,勞工處會跟進及深入調查,希望涉事的健身中心員工提供更多資料,當局一定會依法辦事,追究到底,確保僱員權益不受損。記者昨按舒適堡職員指示,致電客戶服務熱線了解,暫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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